請問:我的小孩平常很愛說話也很調皮,有時也愛捉弄同學、拉扯同學,我常規勸他,他都說好,但有時還是再犯。
最近發生一件事:老師說他把同學的小豆苗拔起並且丟掉,對我而言這事態不輕,回家詢問了我的小孩,他說,他沒有拔小豆苗,只是看到豆苗掉在地下順手撿起來往樓下丟(這點是他不對),而老師只問了小豆苗的主人,卻沒有把我的小孩找來問這件事。我覺得這對我小孩是一件很不公平的事,我的小孩錯了是該懲罰,但莫虛有的罪名,讓我覺得對小朋友很冤枉。我說:你明明沒有,你為什麼沒有跟老師說,他說:老師沒有來問他啊。我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呢?謝謝。
這是一位讀者的來信,但是我得先將「你的孩子變成我的孩子」——
如果,這是我的孩子,老師放學跟我說了這件事,然後,我回家問了孩子,光是孩子的說詞,就是疑雲重重。而且我知道我的孩子「前科累累」,愛捉弄同學、拉扯同學,所以拔同學的荳苗,也是在我的想像範圍內他可能會做的事。(不要懷疑,即使你的孩子沒有任何「前科」,都還是可以突然做出什麼「壞事」來的。)
結果孩子的答案是,沒有,那不是他做的。
首先,我得拿出媽媽的判斷力來看:孩子有沒有說實話?
這其中的學問大了。
你可以要求孩子說實話,你也可以去學校打探……
請問:小豆苗是誰拔的?「掉在地上順手往樓下丟」,事情這麼巧的機率有多少?
小小的孩子,用逼問的,就可能問出答案。但是,萬一事情剛巧就卡在「死無對證」呢?其實,這件事很簡單,去學校再問清楚,兩照對質的情況下,說謊或是信口開河的孩子,不可能不露出馬腳來的。
但是,我永遠都不會這麼做。因為,事情的重點不在這裡。
如果我是你,我會將重點放在你開頭說的這兩個字:再犯。
為什麼我的孩子,對於不可以做的事,一犯再犯?
如果我可以讓孩子改正過來,其他的事,統統不重要了。
如果孩子沒法改正這個「再犯」的情況,什麼冤枉和不公平,討回來也沒用。不守紀律的孩子,永遠會生出不同的狀況來考驗父母。你防不勝防。
怎麼改正?我的新書快去看一下,拜託!
要是你說,你相信你的孩子不會跟你說謊呢?這裡讓我先說個故事:
三年前,弟弟小學四年級,剛開學的第一天,我到學校接他下課,弟弟幽幽地跟我說:「今天上課時,隔壁的同學,自己拿鉛筆在自己的本子上畫個大圈圈,然 後卻跟 老師告狀是我畫的……我說我沒有,老師還是當場叫我把它擦掉……」平常快快樂樂的小孩,這時整個人好像洩了氣的皮球,滿臉的難過。
「被人冤枉」,原本就是個難過的關卡。大人遇上時,都有人會去跳河自殺呢,更何況是小孩。
…………抱歉,故事太長,還在我的腦海裡。
………
………
說了這麼長的故事,其實我只是想說:
如果你相信你的孩子,事情可以就此——算了。
甚至可以機會教育孩子:「為什麼我們要遵守規矩,不可以捉弄同學,因為如果你給老師同學這樣的印象後,即使荳苗不是你拔的,別人也可能誤會你、不相信你。因為別人會記得你從前做過什麼事。」(請喘口氣再說,因為還沒說到汪培珽說的三分鐘。)「但是,只要你從今以後做個守規矩的孩子,久而久之,大家對你的印象都是好的,你就不容易招惹不必要的誤會和冤枉了。」
「澄清冤枉」,有時候不是很重要的事。但對於家裡有個調皮搗蛋孩子的父母來說,有時候會難以忘懷這樣的事情。因為,自己的孩子老是被別人指正,沒有父母高興得起來的。所以遇上「被冤枉」的時候,就非要討回不可了。
調皮搗蛋的孩子,是上帝送來修練父母的耐心的。而且,你還不知道上帝準備考驗你多久?一年、三年,還是五年。所以,做媽媽的也不要壓力太大了,你只是在「修練中」而已。

汪老師:標題的" 冤望 " 應該是 " 冤枉 " 吧!? 嗯....還是這是真正的寫法?
唉,我前一秒鐘還想這個字怪怪的,要去拿字典。 後一秒鐘就忘了呢。原來是發音錯誤。三聲唸成四聲了。
樓上的, 老師出書又忙又累, 我想是一時「指」誤啦呴~ 很快就會改正了。:p
我正在學習了 現在一歲9月 日子還很長 加油^^
汪老師的答覆我深表贊同,並且感同身受,在校園中工作,看到許多家長只會要求檢討別人 的孩子,卻忘了也要反省自己的孩子呀。自己生的孩子要自己負責呀,負責的範圍很大呀, 大家加油吧,我的孩子很小我也會好好努力的。
老師應該是太忙了 我冒昧猜想老師是用自然輸入法打字的吧 很多同音的別字 常常因為這個輸入法而出現在文章中 這裡幫老師訂正一下 希望老師不介意 "露"出馬腳 防不"勝"防 PS.還有新書p68的"掉"頭就走 台北第十班的Lisa
謝謝
您好 我是桃園縣南崁國小的輔導主任 透過學校的英文老師介紹原本想請您來講演與孩子一起學習英文的指導 原來您不但是在語文的學習領域的專業 在親子互動的教養上 也令人感佩 一直希望能邀請到像您這樣有親身體驗的優質家長與我們的家長夥伴 們分享 不知有無這個榮幸 可否邀請您到南崁國小講演
小孩子說謊有很多種可能性,或許是怕被罵,也或許是想引起注意~ 是誰說謊或只是一場誤會呢,就只能靠爸媽的判斷了~
這個小豆苗事件… 讓我想起好幾年前自己帶的班上所發生的事情… 也許,他只是想引人注意才會使用"摀蛋"方式吧… 若他並沒有誠實的說出實情 也許前面有太多先例讓他覺得說出實情後換來的都是處罰或是漫罵 學習去信任小孩是一個很重要而且要很認真看待一門功課 我贊同汪老師說的…事實已經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要導正自己對小孩的態度 這樣才能使小孩也會檢視自己的態度 哈哈…好像說太多了…不好意思^^
我也是小學老師 我從沒想過 您從一個家長的角度 竟然可以將事情沒有"偏頗"的分析的這麼好 在教學現場 類似這種學生很多 所以常常父母都怪罪全班連老師都欺負她的孩子 但老天爺在上 實情常常是她的孩子在欺負全班 --------------- 非常認同您的智慧 --> 「澄清冤枉」,有時候不是很重要的事。 教育是爭千秋不是爭一時 有時候為了爭一時的贏 在我看來 真是滿盤皆輸
看到以上的文章,讓我心有戚戚焉,我小二的女兒近日放學時,告知我一件令 人瞎眼的事,她說班上有兩三個男生,常會用雙手合併用手指去搓女同學的 屁股和下體(當然也包括我女兒),當下我火冒三丈,但深呼吸後,我決定先寫 聯絡簿讓班導去處理,我再靜觀其變,隔天放學第一件事我就是翻出聯絡簿 看看老師的回答,我只看到兩個字"敬悉",那簡直像是五雷轟頂,我再找女兒 來問問,老師有找你們任何一方來問話嗎?女兒的回答是沒有,我怕孩子亂 說,於是我一再求證,結果還是一樣.所以我決定要付諸行動,隔天我出現在 教室,班導看到我來也馬上迎了上來,我告知來意後,老師居然要找出那幾位 男生,要我駡駡他們! 天啊!怎麼會是這樣,居然是讓家長在老師的面前自己決解,這是什麼教育者 啊!怎麼會這樣處理事情. 所以,我決定進行下一個動作,因為我知道受害者不只我女兒一位,所以我要 和其他受害者的家長們一起連署去找校方,讓他們正視這個已經侵犯隱私 的問題.
真是很離譜的老師 有本故事書叫「家族相簿」 試試自救,找學校太慢也太複雜 小男生不知道事情的輕重 跟老師借一個早自習 既然這個老師不教,就自己來 跟全班一起說說這個道理 不要威脅也不要恐嚇 如果情況從此消失,那才是你的目的 因為鬧到滿城風雨 根本不是你要的 拙見請參考 等你成功了,再讓學校知道也可以 只怕,小孩好教,大人難教啊
very nice blog~~
謝謝你的回覆,我想我知道該怎麼做了~
汪老師: 你好,看了你部落格裡有關教育的文章非常贊同你的想法. 同時也想請教您一些問題。 當一位19歲的少年常常把謊話掛在嘴邊應該要怎麼處理? 對已經19歲但有些想法還是有些幼稚的少年還有辦法進行個性上的改變或培養呢?有什麼好 方法能夠告訴我呢?
19歲,成年了。開始獨立的生活了嗎? 如果說,他從今天起要開始養活他自己的話,那麼不用訓練,幼稚自然就會消失。 我沒有一定要他馬上離開父母的意思,只是,父母有心理準備:什麼時候要放孩子獨立呢?
說得真的太好了。澄清冤枉,有時候不是最重要的事。
謝謝汪老師, 您分析的太對了,我想是我的方向錯了, 讓孩子打從心底的改正才可免除類似小豆苗的事, 謝謝老師讓我有從迷霧走出的感覺。
怎麼就這麼剛好,想來老師這邊解解惑,結果就剛好看見了答案呢?! 老師,但是就是一直重複跟他講,但還是一直再犯怎麼辦呢? 就只能再一旁"等待"嗎?
咦?新書好像有寫一犯再犯怎麼辦?誰知道在第幾頁?
建議10樓的joyce 這個老師的確失職 建議直接打電話給該校的學務處處理
我試著幫10樓的老師解釋一下 我自己也是教育現場的老師 如果有家長寫聯絡簿告知這樣的事情 我會先在聯絡簿寫:老師會先了解這件事情,再跟媽媽報告. 但是我不會立刻就調查 因為這並非性命攸關的事情 還有緩處理的空間 (有的小孩其實是惡人先告狀 而且會很得意的炫耀媽媽會寫聯絡簿罵人 下次又起爭執的時候 就會端出媽媽來壓其他同學 說:沒關係反正我跟我媽媽說 媽媽寫聯絡簿 老師就會幫我罵你們) 所以我會先從其他人下手 寫聯絡簿的那位小朋友 反而是我最後才問的 先從旁人的眼光來訪問這件事情 其實常常很多都是惡人先告狀 或是為了脫罪而避重就輕的情節!! 我都在檯面下進行 不讓其他小朋友知道 等結案後 才在課堂上不指名的告訴全班:最近有些人做了不好的行為 請大家要一起改進喔! 最後再跟媽媽報告老師的結果 不過整件事不能超過3天完成啦 不然就會像10樓的媽媽直接殺來學校找老師了 也希望家長能給老師一些處理的空間 有時候可能是當天太忙了 (要收錢 要校外教學 有小朋友受傷 沒有空堂課 下課要巡導護 有突發狀況.....) 老師沒有辦法當天解決 我想10樓文中的老師 回了"敬悉"是太簡短了 但可能是因為(要收錢 要校外教學 有小朋友受傷 沒有空堂課 下課要巡導護 有突發狀況.....) 沒這麼多時間寫完 或者是老師在私下處理的時候 10樓媽媽的女兒並沒有看到 而不是沒有處理 10樓媽媽隔天就這樣殺進學校 或是直接打學務處 會對老師是很大的傷害而且非常不尊重呢 (以上是本人擔任導師現場的推測 不是替老師開罪的 給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