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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婚姻育兒
十二歲之前,我傾向「窮養」孩子。
但之後,我愈來愈大方。
最後大方到他們要什麼給什麼。
現在呢?不該要的,硬塞他們都不要。
前幾天孩子才說他不解,
這個年紀都很窮,午餐卻不自己帶,或是去買星巴克的咖啡。
理由是懶得自己弄。
他想說的應該是,窮,沒權利懶。不然不是要窮一輩子嗎。
不過他同時也說,「我的人生不是以賺錢為目的。」
很佩服年紀輕輕就有這樣的體悟。
汪培珽‧愛孩子也愛自己的7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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