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一回到台灣,我就無法工作。
不是沒時間,而是心情不對。
彷彿台灣該是度假的地方才對。
孩子並沒纏著我,但我跑書店、找朋友、吃東西。
短短兩個星期的假期,書店不知去了幾趟,
即使到誠品樓下的小南門吃吃粉圓豆花都甘願似的。
兩星期一轉眼就過了,我實在不想走。
但媽媽是一個「逐小孩兒居」的動物,
小孩要上學了,媽媽就得回到小孩上學的地方待著。
那天在誠品看到這一幕,真想偷拿相機照下來。
我站著看書看累了,難得發現一個空位。
正要坐下時,身體卻直覺的彈開,往旁邊退了好幾步。
因為緊鄰隔壁的位子上,是一位流浪漢在看書。
蓬亂的頭髮,拖鞋晾在地上,兩隻光光的腳丫子都翹在椅子上,
拖鞋旁還有個皺皺的、不知裝著什麼的塑膠袋。。。
等我站定後,忍不住偷看了過去,怎麼會有流浪漢特地到書店看書呢。
「哇,媽媽,他不是流浪漢呢。」
媽媽不是語助詞,我邀母親一起到書店消磨午後。
然後我們母女倆就打量了他起來──
「他的腳一點也不髒,頭髮雖然亂,只是花白,也不髒,臉也是乾淨的,
再等我仔細看了他看書的神情,哎呀,他該不會是哪家大學的教授吧。」
「媽媽,你看我如果現在幫他拍張特寫,可能可以得獎唷。」
「不過,怎麼拍呢?」我們根本沒有照相機,況且書店也不能照相。
但是我們母女倆竟然退到好遠的角落,眼光跨過層層疊疊的書堆後,開始商量,「從這邊拍過去,他應該不會發現,然後將照片裁切特寫放大。。。」
他的背景全是書架,東南西北四個位子,有三個在低頭看書,每個人都與書店融成一體,只有他,特立獨行。
如果有一天我改行當攝影師,我應該會先偷拍,然後走過去表明來意,
如果他介意,說聲對不起,當場將照片刪除,如果不介意,就洗一張送他囉。
我常常發現這樣的好照片,但都還只停留在「有一天我要這麼做」的階段。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不會介意的。
每個人都有好美的時候,只是沒人幫我們偷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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