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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對你的愛,只要嚐上一小口,你就會知道「當父母的意義在哪裡」了。
前面列出的每一項,不要懷疑,都是父母愛孩子的表現,
其中有十七項,也是我會做的事(標*號的)。但是,食衣住行育樂,
只是父母的基本功,不管孩子知不知道你愛他,這些事爸媽就是得做。
例如提供孩子健康營養的食物,即使我明知道垃圾食物可以馬上獲得小孩的歡心,
但我寧願讓孩子恨,我都得堅持。
所以說,父母不能做完了基本功,供應了孩子吃飽穿暖,就以為孩子知道你愛他了。
嚴格地說,上述的每個項目,都很難準確地傳達出父母的愛意。
哇,做牛做馬,竟然還沒傳達愛意?那孩子到底是要什麼呢?
好了,這就是我要說的、做父母的最可惜的地方──
明明已經使了九五成的力氣,卻連一成的愛意都傳達不出去。
換成商業上的用語就是:明明已經在報紙頭版連續登了一年的廣告,
業績卻一點起色都沒有,最後可能還落得被罵產品爛透了。
你會不會覺得,這是一件很可惜的事呢?
我看到多數的父母,都已經花了百分之九十五的力氣,
卻只遺漏了最簡單、最容易的百分之五,然後,
父母的愛意,就停在自己的手裡──傳達不出去。
或是明明已經傳出去了,卻又在半途讓自己親手給毀了。
沒有一個父母不希望孩子知道你愛他,
但你知道第一個最簡單的作法是什麼嗎?
那就是:愛要說出口。
節錄自汪培珽的2012.1.1新書《孩子知道 你愛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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