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幾歲都無所謂
孩子先懷,懷了就生,然後就一切問題都不是問題了。
不要五四三的想太多,只會蹉跎光陰。
不然我們討論了半天,又沒人行動,不是白費力氣嗎?
遇上有人問我:「兩個孩子差幾歲最好?」
我總是不會正面回答,
雖然心裡的確是有個一廂情願的完美答案。
會問這個問題的媽媽,我猜家裡老大的年紀,
應該都已經超出了我心中所想的這個答案。
所以我當然不能透露,一旦說出來,
不是正好給猶豫不決的父母一個藉口:
「唉呀!我已經錯過了,來不及了。」
然後又再猶豫、考慮、蹉跎一下,
你想,那孩子還生得出來嗎?
生孩子是有「時效」的,
它的時效雖然模糊,
卻又比牛奶的保存期限來得嚴格。
喝到過期的牛奶頂多拉肚子,
但「過期」之後再生孩子,
冒的風險可攸關整個家庭。
所以趁著年輕有體力、基因好的時候快點生,
才是上策。
這也是我自己無法下決心生第三個孩子的原因。
另一個我覺得要趕快生的原因是:
即使媽媽的身體很「粗勇」,
種田除草都不是問題,生孩子算得了什麼,
也一樣要趕快生。
因為當你的第一個孩子年紀愈大,
你想生第二個孩子的意願就會愈低。
「唉呀!現在生,兩個年紀差太多了,又不能玩在一起。」
每每聽到這個說法,我都會很想說:
「大聲喊出來『我就是只想生一個』。
這又不是什麼誰對誰錯的是非題。
不能想生,卻又一直找不生的理由。
那麼事情是不會朝自己希望的方向走的。」
甚至有人不生孩子,理由是「比較環保」——
什麼?
因為全世界人口已經太多,
能源糧食都將嚴重缺乏,所以不要生孩子。
不過,我個人倒是蠻佩服這種說法的,有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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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還好,我們生了兩個孩子》
第二十五篇「兩個孩子要差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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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先告訴我你家老大幾歲,我才能建議。
如果已經超過三歲,我就會說,差幾歲都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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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老師,還記得我嗎?
就是說不敢買來看,怕看了再生一個貝比的J。
但告訴你一個好消息,我懷孕了。
先生知道後,超開心。
我問他為何這麼高興,不擔心經濟問題嗎?
他說,他看了你這本書的簡述後,
他真的很想再有一個小孩。讓老大有個伴。
他說兒子這麼可愛,所以要再生一個。
要告訴老師的是,你真的很厲害,
有種魔力,讓我們勇往直前。
老公還說,老二出生後,我可以不用上班。
真的嚇到我了!
生老大時,我和他說,可以不上班嗎?
他都回答沒辦法。
這次主動和我提這事,我問他為何有這種想法,
他說他看了那篇文章後,深受影響。
謝謝老師,讓我們生活中,多了一口。
知道老公很開心,家人支援後,我松了一口氣。
否則真的無法適應,這個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呢。
--球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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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怎麼學會母語的?」
如果能靜下來想想其中的過程,就應該不難理解,
在學英文或是第二種語言時,
「先聽說,再讀寫」才是最符合人類語言學習的自然法則。
當孩子呱呱落地到會開口說話,
少則一年半,多則兩年;
而真正能夠表達無礙,
總要到三歲,甚至四歲。
所以這之間的靜默期,也就是什麼也不說,
光是「聽」的時間,就長達兩年。
再來看看,「孩子什麼時候開始讀字呢?」
如果撇開中國父母在教育上喜歡偷跑的習性,
孩子真正開始讀字,應該算七歲上小學了。
我個人不贊成七早八早就讓孩子開始學認字,
中文英文都一樣。
父母幫孩子念故事繪本,
讓孩子在一旁只用耳朵聽、
只用眼睛全心全意欣賞繪圖的時間沒有多少年,
大人何苦趕著孩子早早離開這個藝術欣賞的美妙境地呢。
一聽二說三讀四寫,
是人類學母語的次序,
也是語言學習的自然法則。
反觀我們的英文學習環境,
常常是二話不說,
馬上就跳進讀寫的地步。
連我們最常接觸的母語,
都是在醞釀了七年之後,
孩子才開始有「讀」的動作,
為什麼讓孩子學第二語言時卻本末倒置?
如果有其他學習方式可以選擇,
父母何苦要在孩子一開始接觸英文時,
就把他們推入一個不屬於孩子的世界——讀和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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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年,弟弟來到小學一年級。
七歲的他,每天不間斷地聽媽媽念英文故事書給他聽,
也聽七年了。幼稚園的兩年,我開始加入章節故事的有聲書。
其中一本有聲書,就是《獅子、女巫、魔衣櫥》。
小學低年級只有半天課,
有一天中午,大餐桌前只有我倆,
我還記得那天我們邊吃中飯邊說笑,
然後我這個有時候會瘋瘋癲顛的媽媽不知道說了什麼,
弟弟口裡突然冒出一句英文,指著我說:
You lost your head completely.
我聽不懂他在說什麼。
(這個句子寫在紙上我應該看得懂,
但光是聽,我就是聽不懂。
原因?我太少有機會「聽」英文了)。
當時我好驚訝,聽不懂還是好驚訝,
因為光聽到最後那一個這麼「複雜」的音
從孩子小小的嘴裡發出來,就覺得不可能。
然後我要他重複再說一次。
然後我問他怎麼會說這樣的句子。弟弟說:
「我們家那個《獅子、女巫、魔衣櫥》的錄音帶,
裡面就有人說啊。」
「裡面?裡面誰有說過這個句子?」
「就是故事裡,好人快要贏了,
有一天小動物聚在森林裡偷偷野餐,
結果被白女巫發現了,白女巫好生氣,
問他們哪裡來的食物,大家都嚇得半死,
但此刻卻有一隻小寶寶松鼠完全發瘋了,
大聲站起來對白女巫說⋯⋯」
弟弟對我說的話,
就是「有一隻小寶寶松鼠完全發瘋了」原文的變形。——
A baby squirrel lost his head completely.
這本書的錄音帶聽到完要好幾個小時,
這麼長的故事,弟弟頂多就聽過三次吧。
有人教過他「lost his head」(弄丟了他的頭)
是「發瘋、抓狂」的意思嗎?沒有。
但透過故事的情境,當其他的小動物都嚇得半死,
白女巫馬上就會施魔法把大家都變石頭了,
這時候還有人敢跟白女巫「嗆聲」,
不是發瘋了是什麼呢?
不是只有我家小孩,每一個小孩都有這種語言能力。
弟弟覺得媽媽當下的情境就是發瘋了的人才會做的,
於是就毫不費力地把故事裡對發瘋小松鼠的形容詞,
套到媽媽身上。而且更不可思議的是——
弟弟除了改變主詞,還會瞬間轉換代名詞,
把故事裡的his,改成現實裡的your。
因為主詞改變了,代名詞就要跟著變,對嗎?
弟弟當時學過一天文法嗎?沒有。
這時候的弟弟,英文大字都不識一個,根本就是個文盲。
不過,美國路上跑的文盲,
也有這種自動轉換代名詞的口語能力,不是嗎?
請記著:我們在家裡的日常對話只有中文。
但是聽多了英文故事書的孩子,就自然而然聽得懂英文。
有了英文聽力的孩子,只要將來想開口說英文的時候,
「聽力」就是那個最重要的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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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Here Comes the Strikeout》
作者Leonard Kessler(汪培珽私房書單第三階段)
在大家都熱中棒球時,
Bobby很會跑壘、很會滑壘,也很會接球,
可是他最大的問題是——
他打不到球,他總是揮棒落空。
有一天,
Bobby最好的朋友借給他自己的幸運球棒,
希望帶給Bobby好運。
但他還是被三振出局。
Bobby很沮喪地走進家門,媽媽正在煮晚餐,
於是他趕緊閃進浴室,以放洗澡水做掩護,哭了起來。
媽媽當然還是發現了,並關心地問︰
“Are you all right in there? ”(你在裡面還好吧?)
Bobby說:「我總是被三振出局,沒有同學希望我在他們那一隊,
他們寧願先選年紀比我小的孩子。」
“They always choose me last. ”(他們總是到最後才選我。)
以下是媽媽對Bobby說的話,也是父母鼓勵孩子的最好榜樣。
“You are a good swimmer.
You are a good runner.
You must work until you are a good hit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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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通常都是為了哄我入睡才念,
所以,我都是窩在被窩裡看的。
雖然身為商家老闆娘的母親並沒有很會念,
不過,對於小孩子來說,卻是個很好的說書人,
怎麼說呢?因為她會照著我的要求去念我所指定的段落。
她絕不會擅自主張。對母親而言,
只要能讓我早早入睡就好了,至於要念哪裡都沒關係。
她一定是想,只要讀讀我喜歡的段落,我就會早點睡著,
結果,她同一個地方通常一讀就要讀好幾遍。
四遍也好五遍也好。
總之,她會為我讀我最喜歡的部分。
結果,最先睡著的都是母親,
至於我,則沒那麼快睡著。
平常,我很難和母親有類似這樣的共處時光,
所以那稱得上是我僅有的可以獨佔母親的時段,
也因此,我總是睜大眼睛瞧、豎直耳朵聽。」
「用耳朵聽應該比用眼睛讀更能逼近語言的本質,
很幸運的,我在幼兒時期,
就藉由耳朵,充分地享受到聆聽語言的樂趣。」
這是《繪本之力》中,
作者松居直以近八十歲的高齡,
回想小時候聽母親念故事書的感受。
我雖然幫孩子念了十年的故事書,
卻無法得知姊弟倆對於「父母念故事書給他們聽」這件事的內心感受。
主動問孩子嗎?沒想過這麼做。
我總覺得,有些事情是要經過時間的沉澱,
人生的美好滋味才會自然地發酵浮現。
所以,看到松居直的這段描述,
就像是看到了我的孩子道出他們的未來感受,
而心有戚戚焉。
對於孩子各方面的學習,
我總是小心翼翼地檢視孩子的「動機和興趣」在哪裡。
因為那是一切事情成功的要素,
不論成功的定義是快樂人生、還是飛黃騰達,或是兩者兼備。
*
《培養孩子的英文耳朵》看似以英文學習為出發點——
「英文耳朵」是目標,
可是達成目標的動機和興趣,卻與英文一點關係也沒有。
真正引發孩子聽英文故事書的動機和興趣——是故事,不是英文。
如果你很少有機會接觸童書繪本,
或許很難體會我的話,所以,
我必須先讓父母感同身受故事的美妙,
才能激發父母幫孩子念英文故事書的「動機和興趣」。
有了動機和興趣,事情才容易成功。
大人小孩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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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孩子主動問問題,
不然,一句英文、一句中文,
接著就換下一句。
儘量不要在中文翻譯之後,
又自行加上一大堆的國語解釋。
我是以直覺來猜想:
一句英文、一句中文的方式,
孩子經過耳朵大量的「聽」,
和眼睛一邊看繪圖的比對,
只要這個「耳朵聽和眼睛比對」的經驗夠多,
孩子自然就會聽懂第二種語言。
就像小嬰兒最後是怎麼知道「媽媽」就是「你」的?
當然是嬰兒聽多了「媽媽」和看多了「你」,
兩相比對後的結果。
可是,如果我們在翻譯之後,
又自行添加與原文無關的字眼,
孩子可能就無法正確比對中英文的關係,
或是聲音與繪圖的關係,
所以就可能減低了「透過聽故事而學得第二外國語」的效果。
*
《語言本能》一書,提到了一個學習語言的例子:
大約是說蠻荒中的野人爸爸對著跑過森林的一隻兔子大喊一聲,
他身邊還不會說話的小孩也聽不懂爸爸說的是什麼,
但是爸爸不用開班授課,日子久了,
他對兔子大喊的次數夠多了,
小孩就會慢慢知道他爸爸喊的到底是不是兔子。
所以「Danny is in a hurry.」這句話,
配上他走路的樣子,這個畫面看多了,
孩子就會知道「in a hurry」叫匆匆忙忙。
而且,這個匆匆忙忙可能還會在別的故事書中出現,
就好像兔子可能在森林裡出現,
也可能在野人媽媽準備的晚餐中出現。
只要一個詞出現的次數夠多,
孩子就會學得它的意思。
這是學習語言的必然性。
這也是為什麼我說翻譯中文之後,
儘量別再說些其他話的原因。
不過情況也有例外,
如果你的孩子比較大了,例如五歲,
但是他的英文程度只能聽簡單的英文故事,
為了吸引孩子的注意力,
我們的中文翻譯工作就必須更花力氣——
提高音調,配合動作,
甚至扯著書上的繪圖,天馬行空地發揮,
「咦,你看這只臭鼬,放的屁好臭好臭,敵人就不敢靠近牠了。」
「你看這只小狗好大膽,竟敢對著大熊汪汪叫。」
一開始,以能「延長孩子聽故事的時間」為原則。
不管父母是希望孩子愛上中文故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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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小孩念英文故事書,
可以先想像自己是一位英文口譯人員,
有人說了一句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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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一年前就閱讀汪老師的書了,因為懶惰,都沒有去執行。
直到上個禮拜才下定決心開始念英文童書給小朋友聽。
我只能說有行動,有執行,就會有收穫。
我念了兩個晚上英文故事加中文翻譯。
但到第三個晚上,我就偷偷試著直接只念英文原文。
妹妹不僅沒有抗議,念到有趣的地方還是哈哈大笑。
妹妹已經四歲了,平常是很有主見的孩子。
原本擔心她會抗拒英文故事書,唉,我真是多慮了。
我們是雙薪家庭,時間也很緊湊,
平日根本沒有時間跟小朋友互動,
更不要說是念故事書了。
但撥出睡前的半個小時,
收益卻比我想像的大得多。
我的收穫是──
妹妹不會跟著我們看電視到了深夜都不睡覺。
妹妹會自己要求媽咪早點上床,
因為要聽媽媽念睡前的故事。
妹妹睡前的奶也一定都喝完,
因為一邊聽一邊喝,不知不覺就喝光光了。
我很享受這樣的親子時間,
妹妹跟我的感情好濃好濃。
──Trina 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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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有一根魔法棒
我只要拿它朝你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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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孩子的英文耳朵》出版後,
影響了整個世代父母教育孩子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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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弟弟四歲時,將美國小學二年級程度的300字英文故事書,一字不漏地說出來。
* 姊姊七歲時,用英文講了30分鐘自己即興編的故事,讓弟弟聽得興味盎然。
* 小四的姊姊,聽完31卷49小時的《哈利波特》錄音帶後,開始閱讀700多頁的英文版《哈利波特》……
他們家裡的日常對話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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