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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塊錢的勇氣〉弟弟忘了便當袋,再回去找已經不見了。

約兩百四十元的價值,我讓他用自己的零用錢付了我六十元。

今天讀到這篇,看完後我猶豫了起來:

孩子弄丟東西,不是故意的,需要賠嗎?

而且他不知道只要稍微撒嬌一下媽媽就會心軟,

卻執意快點付錢「解決這件事」,多可愛又多有責任感的孩子啊。

 

看狀況吧。如果是老忘東忘西,小罰算提醒,

也比不罰卻嘴巴碎碎唸來得好。

如果孩子已經有責任感,不罰也不會從此「變壞」。

如果時光倒回,當姊姊車票不見時,我可以改變作法,

「你有兩次的機會弄丟東西。第三次,要幫媽媽出部份的錢。」

 

在弟弟之前,姊姊因為車票不見被罰,還是罰全額一百二十元。

弟弟卻只罰四分之一,姊姊有提出異議,卻沒再計較媽媽不公平。

或許她知道只要執意公平,弟弟也會改罰全額。

算了,我跟弟弟沒仇,幹嘛害他。

如果時光倒回,我應該在事後去誇獎她的「大人大量」。

那個年紀的孩子,都很喜歡「當大人」,她聽了一定好高興。

 

「你的腦袋有洞嗎?你知道車票卡裡多少錢嗎?

我已經幫你買過幾次了!下次再不見就走路去學校,

看還會不會把東西弄丟!……

 

這是幫倒忙的管教說詞。

愈來愈好的孩子是鼓勵出來的,不是責罵。

責罵有很大的機率,是往壞的方向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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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ngpei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