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六十塊錢的勇氣〉弟弟忘了便當袋,再回去找已經不見了。
約兩百四十元的價值,我讓他用自己的零用錢付了我六十元。
今天讀到這篇,看完後我猶豫了起來:
孩子弄丟東西,不是故意的,需要賠嗎?
而且他不知道只要稍微撒嬌一下媽媽就會心軟,
卻執意快點付錢「解決這件事」,多可愛又多有責任感的孩子啊。
看狀況吧。如果是老忘東忘西,小罰算提醒,
也比不罰卻嘴巴碎碎唸來得好。
如果孩子已經有責任感,不罰也不會從此「變壞」。
如果時光倒回,當姊姊車票不見時,我可以改變作法,
「你有兩次的機會弄丟東西。第三次,要幫媽媽出部份的錢。」
在弟弟之前,姊姊因為車票不見被罰,還是罰全額一百二十元。
弟弟卻只罰四分之一,姊姊有提出異議,卻沒再計較媽媽不公平。
或許她知道只要執意公平,弟弟也會改罰全額。
算了,我跟弟弟沒仇,幹嘛害他。
如果時光倒回,我應該在事後去誇獎她的「大人大量」。
那個年紀的孩子,都很喜歡「當大人」,她聽了一定好高興。
「你的腦袋有洞嗎?你知道車票卡裡多少錢嗎?
我已經幫你買過幾次了!下次再不見就走路去學校,
看還會不會把東西弄丟!……」
這是幫倒忙的管教說詞。
愈來愈好的孩子是鼓勵出來的,不是責罵。
責罵有很大的機率,是往壞的方向推。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