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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討厭搬家。我更討厭選房子。
喜歡的不便宜,划算的我又不滿意,
我討厭「卡在中間」的感覺。
我說:「只有一年,不要太計較,小一點沒關係。」
他點頭表示贊同。
我說:「舊一點沒關係。但是要看得到海。」
我沒抬頭看他的表情,但我知道他可能有偷翻白眼。
我說:「我不要遠遠的看到海。我要那種海就在腳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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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們就來這區看過房子了。
八樓,當我從大門走到客廳正中央的時候,
我覺得自己就要住在海上了。好美。
當時我準備不租了,直接買。
事後我跟他說,以後我說什麼你都要說好,
因為當時如果買了,
金融海嘯後殺出的房價現在已經翻了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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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只住一年,什麼都不想計較──
仲介完全不能說國語,
我們完全不能說廣東話,
雞同鴨講我們也無所謂。
只看了兩個標的物。
第一個就是腳下有海的,大一點,
第二個只能從兩棟樓中間看到像麵條般細細的海,小一點。
我討厭的事情又來了。
我說:「大一點的很美。小一點的很新。你選吧。」
他想了半秒鐘說:「第一個。」
我說:「好。」
星期四看房,星期五簽約,星期二我們就搬進新家了。
我跟姊姊說:「全世界搬家最有效率的,我們可以排進前三名。」
一邊打包一邊聊天,我跟姊姊說:
「眼睛睜亮一點。你爸不買名牌、不開名車,但只要你媽高興,他就是全世界最大方的人。」
如果他選的是第二個呢?
我也會高高興興地住進去。然後跟自己說:
「再美的東西,看久了都一樣。
每天多走三步路到海邊去看免費的,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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