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整個小學和中學階段,成績都是平平,
大概只超過平均水準一點點吧。
我一直不是很在乎成績,只要沒有不及格,對我來說就是沒事。
我媽媽對我的成績,也抱持同樣的態度,
她也希望我多交朋友、多玩樂、多發掘自己的興趣。
但是,當時間愈來愈靠近高中,我媽對我的成績也愈來愈在乎了。
最後,我媽──她從來不是一個嚴格的媽媽──開始「逼迫」我用功。
剛開始,我不受逼迫,但是現在,我變成不需要「逼迫」了。
我扛起了自己該負的責任,這也是成長的一部分。
* * *
媽媽已經轉身要走出我的房間,又回頭說:
「海瑟,不要戴耳機。每次我看到你,你都戴著耳機,耳朵會壞掉。
耳朵壞掉是無法恢復的。你如果用這種頻率用耳機,
不到三十歲,你就會聽不清楚了。」
沒有抬頭,我就可以感覺到,媽媽仍站在門口沒走,
等著我將耳機拿下來。「你如果可以在十點前做好功課,
睡覺前媽媽幫你按摩頭。好不好,親愛的?」
「好。」但我知道我是不可能可以在十點前睡覺的。
一點前,就算幸運了。」
媽媽走了,又剩下我獨自去面對眼前的生物課本。
我拿起筆,也很想再拿起耳機戴上。
我戴耳機不是怕別人聽到我的音樂,或是想將全世界排除在外;
我只是喜歡戴上耳機後,好像所有煩惱的事,
都會一起被排除在耳機之外。
我沒有力氣跟媽媽解釋,其實耳機裡根本沒有音樂。
夜愈來愈黑,我可以感覺到我的力氣已經用盡。
我抬頭看到那張我十三歲時自己做的海報,
幾個大大的PRINCETON英文字母,是用色紙剪出來的,
它橫跨在我床腳的牆面上。
當時,我是多麼有自信我一定進得了普林斯頓大學。
現在,我很想回到那時候,賞十三歲的自己兩巴掌,
竟然說這種大話;然後再賞自己另外兩巴掌,
當時為什麼不早點開始用功讀書,
就不會讓十五歲的我品嚐現在的苦果了。
我又將自己埋入生物課本裡,
還有這麼多複雜的、關於細胞的專有名詞,我必須要快點背起來。
還不到十二點,我的眼皮已經撐不住了,我甚至連筆都快握不住了。
缺乏鬥志,可能才是我最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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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 同 © 歡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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