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早上九點游完泳後開始寫稿工作,大約平均到十一點半,腦子就會沒電了,
通常剛好也寫完一篇,我就會起身回家。
最近我都在看新書的稿子,八月初完成的初稿,我先休息了三個星期,
才正式開始第一次看稿的工作。
看稿,聽起來應該比寫稿容易多了。
但是,很奇怪的是,同樣一個早上,我一天大約只看得好三篇。
所以看完整本書,少說要三個星期。
然後我會再休息兩週,開始第二次的看稿。
第二次應該輕鬆多了吧,對不起,還是要整整兩星期的時間。
為什麼中間要休息呢?不是我需要,而是休息,才可以讓你看事情更中立。
很多名家寫手都是這麼說的。
最後,我會再休息一週,開始看第三次。第三次看稿也需要十天。
通常看到第三次,我都快要會背了,
看到最後會有同樣的東西吃太多,想吐的感覺。
那天,為了趕進度,我竟然從九點鐘坐下去看稿,要回家時,已經下午兩點了。
而且中間才起來過兩次。
回家的路上,雖然很有成就感,但也覺得自己有毛病。
沒有人在後面逼我,我卻認真地跟有老闆盯著的上班沒兩樣。
哪天我想請問心理醫生,看我是不是精神有問題。
而且,明明可以送給編輯負責就好,我卻固執地要自己看,
改到沒東西可改了,才送出。
然後不只希望編輯睜大眼睛看,還拜託他們一定要幫我挑出:
邏輯不通的地方?
文意不夠清楚的地方?
讀起來冗長無趣需要刪除的地方?
任何可以讓文章更好的,不論大小,我用十足的熱誠,要做到最好。
「如果每個作者都像我這樣看稿,我一定早就瘋了。」
對不起,這是有位很想殺了我的編輯說的。
因為最後編輯潤過的稿子,我會整本書逐字核對。
有疑問的,請教。
有不同意的,討論。
雙方意見有衝突的,我會找更多人問。
甚至是多一個或少一個「的」「是」「了」這種不要緊的字,我都不肯放過。
「作者是人,編輯是神。」
這是驚悚作家史蒂芬金說的。我百分之一百贊成。
我估計,今天11月1日,是新書出版的倒數第十週。
我才剛剛逐字看完編輯的第一次潤稿,
有點累得不知所措。
你知道後面還有幾次要看嗎?
還有書底文案,書封文案,作者介紹,序言,跋,網路書店文案,宣傳海報文案……
呵呵呵,還好我的讀者捧場,不然我不可能寫到第八本了,熱忱還在。
我只能說,我以自己的「神經有毛病」為榮。
你等吧,我先睡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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