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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學後,我發現丹尼爾一個人走向地鐵站,我從後面追上他。他的眼睛盯著手機,耳朵又還是被音樂佔據著。當我跟他說嗨的時候,他抬頭看我的表情,有一瞬間,我又以為他記不起來我是誰了。他拿掉其中一支耳機, 然後,一個「不仔細看幾乎看不見」的微笑,出現在他的臉上。

 

「我喜歡你的球鞋。」他說。

 

那是一雙耐吉的高統球鞋。「謝謝。我知道它酷得不得了。」

 

丹尼爾又是淺淺一笑。我可以聽見他的耳機裡傳來的音樂。「別臭美了。」說完,他嘴裡發出嗤嗤嗤的聲音,故意裝作很不屑我的樣子。

 

我對他笑了笑,試著擠出最甜美的那種:「你星期五有沒有空?」

 

這個問句一出口,我就一直注意著丹尼爾臉上的表情──剛剛那個幾乎看不見的笑容消失了。過了一秒鐘,表情上出現了一點疑惑,但是他馬上又力作鎮定:「嗯,有,我猜有,什麼事?」

 

「沒什麼,奧齊和我想要去看電影《Columbiana》,我想說你可能有興趣一起來?」

 

「好啊,為什麼不好。」丹尼爾說。

 

「好棒!」我很高興地說:「愈多人愈好玩。」

 

「電影演什麼?」

 

「我不知道,」我聳聳肩:「應該就是打打殺殺的那種吧。」

 

「哦,沒問題呀。」

 

 

地鐵來了,我們跨了進去,中間有一段沉默,我等了三十秒鐘,說:「你住哪?」

 

「下一站。」丹尼爾說。我希望他可以把另一支耳機也拿掉,雖然我不太認識他,但也不喜歡他跟我說話時還有一半的心思被音樂牽絆:「你呢?」

 

「四十分鐘車程之外。」我懶懶地說:「我真的覺得好累,每天得在學校和家裡之間來來去去。」

 

「哦──」丹尼爾把手伸過來,拍拍我的頭。

 

我揚起眉毛,看了他一眼,他只回給我一個天真的笑容。我敢保證他不知道怎麼跟女生打情罵俏。這是很可愛的。他聲音裡的那種不確定和緊張,在我認識的男生裡,八年級後,幾乎就都消失了。我一直在他眼裡看見的某樣東西,此刻,也突然在其他男生身上看不見了。我不知道為什麼。

 

「明天見?」「嗯──哦。」因為跟他說話,我完全忘了車到站了:「當然,明天見,拜拜。」

 

丹尼爾下了車。他還在我的視線裡,我就馬上打開電話,從通訊錄上找到了奧齊的號碼,傳了一則簡訊給他。

 

海瑟:嗨,你星期五有空嗎?要不要去看《Columbiana》?

 

幾分鐘後,奧齊回了簡訊。

 

奧齊:我沒事,要不要多找一些人?

 

海瑟:好啊,愈多人愈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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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同 © 《纖纖小手讓你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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