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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帶Wabi去海邊「交朋友」前

從書架上隨手抽了老舍的書帶著殺時間

竟然看到這段文字

寫於1937

 

她已三歲半(老舍的女兒),可是一個字不認識。

我不主張早教孩子們認字。

我對於教養小孩,有個偏見——也許是「正」見:

六歲以前,不教他們任何東西,

只勞累他們的身體,不勞累腦子。

 

狗兒當然也是這麼養

人家三十分鐘走人

我們兩個鐘頭還在

算成餐廳換桌率

都走了三批客人我們還在找人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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