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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帶Wabi去海邊「交朋友」前
從書架上隨手抽了老舍的書帶著殺時間
竟然看到這段文字
寫於1937年
她已三歲半(老舍的女兒),可是一個字不認識。
我不主張早教孩子們認字。
我對於教養小孩,有個偏見——也許是「正」見:
六歲以前,不教他們任何東西,
只勞累他們的身體,不勞累腦子。
狗兒當然也是這麼養
人家三十分鐘走人
我們兩個鐘頭還在
算成餐廳換桌率
都走了三批客人我們還在找人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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