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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屆時報文學獎
https://prize.turnnewsapp.com/way/
三年前,我開始寫小說
兩年前,我開始投稿(石沈大海,嗚)
去年,我報名了這個比賽(還是石沈大海,嗚嗚)
今年,還好他們電郵主動通知我
我就選了兩篇
先把散文給姊姊看
她喜歡得不得了
給了八分九分十分
分別Emotion 10/10。Clarity 8/10。Story 9/10
我高興上了天
好怪,我從小對她說的好話,她都不信,說媽媽說的不算。
但是她對我說的話,我百分之百相信耶。
後來我又把要參加小說組的,傳給她。
因為八千多字,她很忙,沒理我。
我也不勉強。
有天她傳來簡訊,說正在看我的小說,趁等老闆開會的空檔。
一看完,她說:「你一定要投這篇。」
為什麼?
上次那篇是大家都會喜歡的東西,例如英雄電影、愛情片、哈利波特。很容易讓人喜歡,也很容易引起注意。but it is not necessarily truthful art.
這篇才是真實的藝術。
哇哇哇,姊姊說我的小說是藝術喔!
今年照樣要去報名。
花了整個星期,稿子琢磨琢磨再琢磨,看到都快吐了。
他們很可愛,特別註明附件稿子上不能寫作者名。
如果還是石沈大海呢?
這就是我厲害的地方了,一點不難過。(嗚嗚嗚)
敢去參加比賽,我就算贏了。
你身邊有喜歡寫東西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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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動作,是寫作人要牢記的。
寫,投稿。寫,投稿。寫,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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