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小孩說道理,是在小孩願意聽的情況下。

 

這個四歲半的小孩,開始喜歡踢人,而且是踢媽媽和爸爸。

例如下課說要吃餅乾,媽媽說今天沒準備,開始踢媽媽;

例如自己走路撞到東西,惱羞成怒,開始踢媽媽;

例如看到直排輪場地說要進去,跟他說你還不會不能進去,

他也開始踢媽媽的小腿徑⋯⋯

 

媽媽終於崩潰了,

也回踢小孩,想讓他知道什麼叫痛。

然後孩子換成踩媽媽,媽媽又踩回去⋯⋯

 

不知怎麼辦才好的媽媽,只好決定跟孩子冷戰,不理孩子。

 

如果你是她,你會怎麼做?

 

***

 

首先,這個小孩不是不知道不可以踢人,

所以這時候不用再說道理了。

 

「現行犯」,就是當場抓住制止他,

用父母的權威跟他說,這樣很不禮貌。

除非他願意停止,不然不要放開他。

 

這就好像孩子直接往馬路衝過去,你的第一步是制止他,

而不是跟他說道理。

 

大人不可以踢回去,尤其在生氣的情況下。

如果你真的認為孩子不知道什麼叫「痛」,

也應該徵求孩子的意見,

「你要不要被媽媽踢踢看,我不會一下子踢太大力,

所以你痛就可以叫停。我只是要你感覺一下,

被人踢是什麼感覺。」

這是在雙方都心平氣和的情況下,才可以做的事。

 

 

對於明知故犯、又一犯再犯的孩子,就是要處罰了。

不用打、不用罵,直接剝奪孩子的權益,

例如看電視、出去玩、買東西⋯⋯直到他改過為止。

 

這樣的處罰可以用在很多地方,

不需要「刀光見影」,就可以收到效果。

 

結果這個踢人的孩子回家後,還是照樣吃蛋糕、玩電動⋯⋯

 

我們家姊姊被我禁足過一整個學期,只因為成績不理想。

對於不守規矩或不負責任的孩子,沒改過之前,基本上,

只要提供他們宛如廟裡和尚的生活條件就好,其他統統沒有。

 

你有看過和尚吃蛋糕、玩電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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