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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本能》一書,提到了一個學習語言的例子:
大約是說蠻荒中的野人爸爸對著跑過森林的一隻兔子大喊一聲,
他身邊還不會說話的小孩也聽不懂爸爸說的是什麼,
但是爸爸不用開班授課,日子久了,
他對兔子大喊的次數夠多了,
小孩就會慢慢知道他爸爸喊的到底是不是兔子。

所以「Danny is in a hurry.」這句話,
配上他走路的樣子,這個畫面看多了,
孩子就會知道「in a hurry」叫匆匆忙忙。
而且,這個匆匆忙忙可能還會在別的故事書中出現,
就好像兔子可能在森林裡出現,
也可能在野人媽媽準備的晚餐中出現。
只要一個詞出現的次數夠多,
孩子就會學得它的意思。
這是學習語言的必然性,
也是老天在創造人類時,給予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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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孩子的英文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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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ngpei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