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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在計程車上掉了手機
2/8 pm9:30
我在香港的網站上報案
當下網站自動回傳「收到了」
一個小時後,Pm 10:30,遺失地點的分局來了封電郵
電郵裡提供了我的報案標號,並留下了電話號碼,說,
如果我們有任何需要詢問的,歡迎打電話詢問
(他們了解,掉東西的人,心裡是很著急的。)
2/9
我在樓下信箱收到一封信,裡面有報案資料和負責人的電話
我打電話去問。
接電話的人馬上就去查有沒有人撿到。
回報沒有後表示:如果有人撿到,我們你們的電話是不是⋯⋯,
如果有人撿到,我們會主動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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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找回來的機率很小,但我總是對人性懷抱希望。
如果是我,一定會先幫沒電的手機充電,然後等失主打來。
助人為快樂之本。
這句話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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