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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台灣,我們發明了一個運動的方法。

回媽媽家,只要不趕時間,走路去。

那是來回一小時腳程的距離。

昨天回程的路上。我說:

「前天去誠品,我買了一本書。

「完全沒用的書,但寫得好好笑。

「整本書,寫書店店員遇過的怪問題和怪事。」

我講了兩則,他笑了兩次。

他說:「會不會是假的?」

如果整本書都是假的,還很好笑,作者就更厲害了。

我說:「你也要多看這種好笑的書。」

他說:「為什麼?」

我說:「看完跟我說,才能顯示你有幽默感。」

他說:「做什麼?」

我說:「約會說笑話給我聽,我就會嫁給你。」

他又笑了。

我說:「你看,我已經逗你笑了三次。」

他說:「哪有?」

「我說書店怪事,你笑了兩次,剛剛又一次。」

「喔。」


難怪,約會三次之後,他就願意娶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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