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矩第一條:不可以跟別人開口要東西吃。
直接明白的告訴孩子:
你的午餐就是媽媽幫你準備的那一個,不論別人手上的有多麼好吃,不准開口去要。


以此規矩類推:當有人帶了零食到班上時,
如果別人沒有開口問你「要不要吃」,不准主動開口去要。
朋友說,有回讓女兒帶了三包洋芋片到班上分享,結果全班搶成一團,
很多孩子一直「Beg」(乞討)。她的孩子也是在香港的國際學校裡。
您能相信一群小孩跟乞丐一樣乞求食物的模樣嗎?
您能相信這是現在孩子的德行嗎?
您能相信這還是家裡經濟環境都很不錯的孩子嗎?

記不記得我們自己小時候?除了家裡的兄弟姊妹,你好意思跟同學要東西吃嗎?
即使真的想吃,也都會忍著。那時候的孩子,都很含蓄。但是,這才是做人該有的德行。

「跟人要東西吃」,這不是三十年前小孩才有的行為嗎?
如果您這樣想,只是因為你的孩子還太小。
所以沒有機會看到現在孩子,這種「扭曲」的現象而已。
如果您的孩子已經上小學,回家問問就知道,這問題根本已經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
為什麼?不愁吃穿的年代,卻出現一群「乞討」的孩子。

其實,物質果豐沛的現代,孩子的考驗更嚴苛。
因為孩子眼前的誘惑,比三十年前的我們,多上三十倍。

姊姊弟弟都有他們特別愛的零食,例如王子麵和洋芋片。
但是,那是垃圾食物,在家裡,媽媽是限量的。
所以,如果在你的眼前,常常出現有人拿著這樣的東西在吃,你會不會很難過?當然會。
可是我跟孩子說,那是習慣問題,當你習慣了「不吃別人手上」的東西,之後,
你再看到別人手裡的好吃東西時,慾望就會小。當慾望愈小時,難過也就會愈小。


這個第一條規矩,延伸的場景很多,例如:當參加朋友家庭聚會時,
有些孩子看到了什麼想吃的東西,或是看到了什麼人正在準備什麼零食時,
會馬上衝著你大喊:「我也要吃。」被喊的人可不是孩子的父母。
良好的德行,不是應該輕聲的先問自己的父母,「我可不可以吃那個東西」嗎?
而不是將一切視為理所當然。

這絕對不是孩子年齡大小的問題,很多事情,三歲小孩就會知道了。
如果上帝能一一檢視不良德行孩子的背後,絕對一定是有——寵壞孩子的大人。

「小孩子的不良德行,一定是父母根本沒有教孩子」。我敢說這樣的話,簡直是不想活了。
所以,這句話也可以這樣「轉」:除了父母,現在孩子身邊,還有太多人會寵壞孩子,
能想到的不二人選是,祖父母和傭人。(唉,我會死的更快。)

因為大人根本將這些不良德性,視為理所當然。即使大人看了覺得不對勁,
也只是隨口說說孩子,根本沒當一回事來處理,那孩子的良好品行怎麼會出現呢?

「很多事情,我好說歹說,孩子還是一犯再犯,怎麼辦呢?」一定有父母要問。
通常,孩子到這個地步,「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如果父母從孩子犯錯的第一次開始,就打心裡不將問題丟給年齡的話,
走到這一步的機率,不大。

如果真的遇上呢?唉,教育理論不是常常掛在嘴邊嗎——
馬上給予孩子立即的後果,然後要孩子自己承擔。
只是教育理論通常忘了告訴你,理論要配合「父母的耐心」啊!
沒有耐心,什麼理論都是免談。

告訴了孩子規矩之後,如果孩子再犯,例如,只要是孩子開口跟人要東西吃,
那麼他說出來的東西,就一樣也吃不到。想吃,等下次機會。
舉例給孩子聽:如果在一個聚會裡,當別人拿出巧克力,還沒開口問到你時,
你就忍不住喊「我也要吃巧克力」。哦哦!巧克力馬上飛了。
意思就是,這次聚會裡,你完全不可能吃到巧克力了。即使別人吃的津津有味,你沒有。
因為,你沒有遵守媽媽的規矩。
(如果又有人問,要是小孩當場哭鬧呢?對不起,請等待我說規矩2345678……)


更重要的一點,父母當場不需要罵孩子,甚至臉上不要露出生氣的臉色。
孩子不是故意的,只是習慣不好。

甚至,因為事情的不同,給孩子規矩的同時,我會給孩子兩到三次的機會。
所以我會——事先——告訴孩子:
「媽媽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只是還不習慣,所以你有兩次機會,這兩次,
處罰都不會生效,第三次才開始。」
如果父母用良好的態度來對待孩子,我不認為孩子會故意。
(某些年齡的過渡期例外,請查專家理論,好像是兩三歲吧。但我運氣很好,沒遇過。)

不良德行,不會在每一個孩子身上出現。
關鍵在,家庭教育,執行的徹不徹底,與孩子一點關係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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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ngpei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