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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法律疑問,誰知道答案?】

 

甲乙丙丁四人,在一個場合相聚

乙丙丁,各口述了一個身邊小故事

(有錄音,也是發生在三人身上、有原創性。如果問甲,甲也承認)

事後,甲沒經同意,將三個人說的故事

每個故事約三百到五百字

每篇故事的開頭是:

風度翩翩先生說了一個故事,

漂亮美麗女士說了一個故事,

天真淘氣女孩說了一個故事。

甲用自己的文筆,不添油加醋地寫進自己的長篇小說裡,出版

 

請問:

如果乙丙丁提出告訴,甲違反著作財產權法嗎?

誰有確切答案?

提醒:

網路上指名道姓,是要慎重再慎重的事。

一旦流言開始,傷害也無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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