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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動口不動手」,

這是我和姊姊弟弟訂下的第一個規矩。


當孩子很小的時候——多小?我記不清楚了。

反正就是小到連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我都要解釋好半天的時候,

我就和他們定下了這個「家規」。


可能是姊弟倆第一次動手搶東西吧;

可能是姊姊四歲、弟弟一歲半時;

可能只是搶玩具之類的小事吧,

還不是真正動手打架哦。

我馬上知道,如果這時候媽媽不馬上立下規矩,

以後就有得瞧了。

為了自己將來的幸福著想,不當機立斷是不行的。

 

為什麼「君子動口不動手」?

我是這樣告訴姊姊的:

有兩個人在路上吵架,甲錯,乙對,爭執不下。

但是乙一時情急,動手打甲,

甲也不甘示弱,雙方打了起來。

 

哦喔,糟糕,有人打架了,於是員警來了。

(請注意,這裡的員警只是故事裡的必要角色之一,

沒有要用員警來嚇孩子的用意。)

請問:誰會先被捉走?

 

小小孩,這時心裡通常想的是甲錯乙對,

這種簡單明瞭、是非分明的問題。

可是我話鋒一轉,斬釘截鐵地告訴他們,員警會問:

「誰先動手?」

誰先動手就先捉誰。

孩子可能會覺得疑惑不明白,

為什麼員警不是把做錯事的人捉走呢?

我就再補充說明:

如果有兩個人在路上吵架,

不管他們吵得有多大聲,多兇狠,

只要他們沒有身體接觸,

也就是沒有人被攻擊或侵犯的話,員警不會管。

即使涉及名譽的攻訐或譭謗,

那是民法,屬於告訴乃論,員警還是不會管。

 

可是,如果——如果有人敢出手打人,

那個先出手的人,即使原本是對的,是有理的一方,

這時也馬上變成不對的,站不住腳的一方了。


我對孩子說道理時,是以大方向為原則,不拘細節的。

我不會先去翻六法全書,

總是遇上了狀況,再隨機應變。

小孩子也不需要太多細節的解釋,

只要給予簡單清楚的規矩,他們就會懂。

 

但是,「懂」和「做不做得到」,是兩回事。

唉,孩子不就是生來考驗父母的耐心嗎?

 

距離我上次說完「君子動口不動手」,八年有了吧。

姊弟倆,吵得再凶再惡再狠再毒——

不動手就是不動手。一根汗毛也沒動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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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相愛是什麼》12/25上市@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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