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我想去逛樂高店,但是……你可不可以陪我……」他支支吾吾的是,我這麼大了,還去玩具店,不好意思。

 

當我們一到了樂高店門口,我只往裡面看了一眼,就很高興地說:「弟弟,沒關係,裡面好多大人在逛唷。」

 

我只進去晃了一圈,就出來了,我怎麼總覺得玩具店裡的空氣,是比外面稀薄的。其實店裡還有好幾組推著娃娃車進去的大人,孩子這麼小,根本還不會玩樂高,所以迷樂高的大人也不少才是。

 

當這個媽媽推著娃娃車進入我的眼簾,然後轉彎要進去樂高店時,我先看到的是娃娃車裡,將兩隻腳翹高高的其中一隻鞋子,它五彩繽紛的顏色,讓你不得不看見。然後在百分之一秒的時間裡,我才發現,這個不到三歲的小男生的這隻鞋子,是個實心的假鞋子,連著這個假鞋子的是個義肢,義肢的小腿部分,就像虎克船長的一隻假手,是個鐵桿。

 

看著這位媽媽轉進樂高店裡,站在一旁的先生,似乎比我更能「眼觀四面」,他說:「你有沒有看到,他的另一隻腳,穿得是耐吉的小球鞋。」

 

「他穿的是短褲啊!」我在心裡驚呼。誰會給少了一隻腳,還裝著義肢的小孩,穿短褲出門呢?誰不會恨不得將這樣的腳藏起來,連老天爺都不給看呢。可是西方觀念不是這樣的:我的小孩生來就是這個樣子,我愛我的孩子,不論在別人眼裡他是什麼,我就是愛他。所以我不會隱藏他的任何東西,只讓你看到你想看的部分。

 

連父母都對自己孩子躲躲藏藏時,還期望孩子能有多少自信呢。

   

但是你不怕別人對孩子露出異樣的眼光嗎?不怕,因為西方人不會對這樣的情況多看一眼,即使他們的眼睛看到了,都不會在表情上讓你知道你的不同。

 

    ***

 

十年前,我第一次帶才四歲的姊姊到美國親戚家過暑假。每天傍晚,我都會讓才一歲半的弟弟坐在娃娃車裡,旁邊跟著姊姊,在社區裡散步。那天我們走了好遠,光著腳的弟弟突然想從娃娃車裡下來,姊姊就將腳上的脫鞋借給弟弟穿一下;不知道是否因為一時不適應光腳,姊姊就在衝過去看地上有什麼昆蟲時,整個人踉蹌地往柏油路上跌去。然後不幸地是,她身上最先著地的點,不是手腳,不是身體,而是整個右臉頰--可想而知,那傷勢有多嚴重。其實傷勢不大,但因為是擦傷,又在臉上,所以任誰看到,都會覺得不忍目睹。

 

受傷後,我們在美國又待了一個月,後來我才發現了西方人的這項人格特質。從頭到尾,不論我帶著姊姊是去參加鄰居的聚會、跟商場裡跟店員說話、到超市買東西--這個小女孩臉上的傷勢明顯可見--但是很「厲害」的是:沒有一個人,真的是沒有一個人開口問她怎麼了。不問還不稀奇,連每個人臉上的表情,都沒法讓你感到姊姊有一點點的與眾不同。彷彿姊姊根本沒有受傷,臉上光滑無缺。

 

十年後的今天,我才問了孩子這個問題:「為什麼看到別人臉上的傷,卻沒人開口問?」

 

弟弟先質疑:「如果是關心呢?不可以問嗎?」

 

「要看關係吧。你到底是出於關心?還是好奇?」我說。

 

姊姊說:「關心也不見得要問。

 

「要是對方根本不想說呢?或是你怎麼知道,這個小孩受傷的原因,是不能說的秘密呢,例如被爸爸暴力打傷。」你光是問,就是又傷了他一次。

 

人與人之間,是有安全距離的。即使親如夫妻或親子,對方想分享的時候,就會開口,不是每一件事,你都必須知道。將別人的傷痛當成八卦新聞探問,是很不厚道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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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8寫於旅行途中

汪培珽Ⓒ歡迎轉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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