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和另一半沒有財務自主權的問題,從一結婚開始,
不論是誰理財誰管錢,雙方就是和樂融融的,那這篇文章可以跳過不用看了。

 

假設,你和另一半,從一結婚開始,就是一人持家,一人外出賺錢養家。

當然,外出賺錢養家的一方,一定負擔了家庭的全部花費,
從廁所的衛生紙到廚房的醬油,
從小孩的奶粉錢到出國度假的開銷,
從自己的製裝費到……。

那另一半的製裝費呢?

當然由外出賺錢養家的人出啊,不然,你叫她(他)不要穿衣服嗎?

 

家庭的必需品開銷,是無庸置疑的。奢侈品呢?這就是見仁見智的問題了。

必須夫妻雙方自己去協調和磨合。

有一天,我一定會告訴孩子:最好結婚前就已經磨合好了。

因為江山易改本性難移,說的永遠是大人。

 

所以,賺錢的一方,付完了家庭全部的開銷後,如果還有剩餘的錢,

請問:那些錢該怎麼辦?

持家的一方,有權力要求將這些錢分一半給自己嗎?

 

答案只有兩種:公平和不公平,兩種。

 

請大家將時間往後推三十年,那時候孩子早已經成家立業,遠離父母了——

因為賺錢的一方,從頭到尾都沒有將積蓄分給持家的一方,都是自己留著;

這時候,你就會看到一方的戶頭裡有滿滿的安全感,

另一方卻是空空如也的什麼也沒有,
因為她(他)一輩子的工作,都是沒有實質報酬的。

這就是不公平的那一種答案。

 

所以,公平的那種,也不需要我多說了。


* * *

「可是我出外賺錢那麼辛苦,還要受老闆的氣,辛辛苦苦賺來的錢,

還要分給別人,不公平。」有這種思維的人,何不換個角度看事情。


第一,從前的家庭主婦,多數是沒有賺錢能力的一方,也都是女人,

所以當然只能仰人鼻息。但是現在呢?

男女的能力早已經平起平坐,即使沒有高學歷,只要不怕苦,

女人一樣可以養家活口。出外工作賺錢,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偉大事情。

 

第二,現在的孩子,比從前的難帶一百萬倍。在家帶孩子不會比上班輕鬆。

上班還可以面對一大堆的人來人往,帶孩子呢?

如果遇上了難纏的孩子,又想將他帶好,這工作真的是比當總經理還辛苦。

 

幸福的婚姻,都只有一種,就是雙方都不計較。

不幸福的婚姻呢,再公平也沒有用。

我自己的呢?就處於極端的不公平,享樂的永遠是太太和孩子。

 

我要再次強調:如果您和另一半,沒有財務自主權的問題,從一結婚開始,

不論是誰理財誰管錢,雙方就是和樂融融的,此時——


不要管別人說了什麼,也不要有任何改變,因為你走得就是一條好路,
那麼繼續走下去就對了。

 


後記:

1

我認識一位負責持家的家庭主夫,也就是說,他們賺錢養家的一 方是 太太。

如果我是 那位 太太,讓先生安心快樂地持家的最好方法,

就是將家裡的財務大權,全部交給他。

不知道那會是個如何幸福的家庭!

2

你們家的財務大權在誰手上?

換句話說:有財務大權的人,也就是要負責家裡的積蓄越來越多的人。

 

先生幾乎將薪水全數交給太太的,請舉手?

讓我猜猜,這樣的家庭,通常很難不幸福,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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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ngpei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1) 人氣()